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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國務院正式公佈了“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該意見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12個檔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同時還規定,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此前,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為5檔,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
  城居保的繳費標準分為10檔,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
  此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不僅檔次增多,且繳費金額也大幅提高。為此,意見還專門提出,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昨天在回應“新農保城居保只夠老人零花錢”等問題時表示,待遇水平的提高要循序漸進,對於廣大農民來講,最主要的收入來源還是土地的收益和家庭收入,基本養老金只是補充性收入。
  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 繳費滿15年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本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本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金。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探索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每年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進行核對;村(居)民委員會要協助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工作,在行政村(社區)範圍內對參保人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等領取記錄進行比對,確保不重、不漏、不錯。
  利好消息
  職工居民養老險
  7月1日起可銜接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是繼國務院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後出台的又一項重要政策,主要是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
  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申請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只要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就可以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並享受相應的待遇,如果不滿15年,可以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人員無論是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還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都將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累計計算權益。
  同時,按照優先保留待遇較高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關係的原則,明確了對參保人員重覆繳費和重覆領取待遇情況的處理意見。暫行辦法將於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熱點解答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是否全國通用
  合併兩項制度對參保者有什麼好處,新的制度有哪些特點?記者26日採訪了人社部有關負責人。
  哪些人可參加城鄉養老保險
  1
  問題
  問:統一之後,是不是每個人都領取同樣的養老金?
  答:兩項制度合併統一後,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領取同樣的養老金待遇,而應當理解為統一制度為每個人提供了同等的機會和權利。
  問:哪些人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比如說,農民工是不是可以參加?
  答:關於參保範圍,意見明確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對於農民工這樣的城鄉流動就業群體,應積極引導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既是使用農民工的單位的法定義務,同時也有利於這一群體將來獲得更高水平的保障。
  為何增設兩個繳費檔次
  2
  問題
  問:意見對城鄉居民繳費標準,除了合併原來新農保和城居保標準外,為什麼增設了1500元和2000元兩個檔次?政府對多繳費有什麼鼓勵政策?
  答:增設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增加到12個檔次,主要是為有更高繳費意願和能力的居民提供更多選擇,這是總結地方實踐經驗的結果,同時也使多繳多得的機制更加明顯。
  意見規定,對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地方政府應適當增加補貼金額;特別明確規定,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進一步強化了多繳多補的激勵機制,有利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繳費。
  3
  問題
  養老保險賬戶可否跨地區轉移
  問:有些人擔心,參保居民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是不是能全國通用、終身不變?意見對個人賬戶制度有哪些強調和完善?
  答:意見明確,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就是說,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一經建立,社保管理機構就為其提供終身服務,無論在哪裡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
  如果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係的,意見規定,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即使是參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也可以全額轉移。除個人繳費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也都計入個人賬戶,體現了國家對參保人繳費的支持。
  本組文/圖據新華社  (原標題:城鄉養老險調至12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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